为切实贯彻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新立法法精神,落实市人大立法工作会议要求,杨浦人大于近日通过区级立法建议征询点和立法建议征集点评估办法,进一步规范区级参与立法的平台建设,为更广泛地征集立法需求、更真实地表达民情民意,提出更多管用的立法建议提供制度保障。
新出台的评估办法主要有“1+4+6+18”四个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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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一条主线
紧扣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紧跟市人大“打响全过程人民民主最佳实践地亮丽品牌”目标,紧紧围绕杨浦“在争做人民城市建设标杆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在参与市人大立法工作中持续探索杨浦基层实践,通过制定评估办法引导本区立法建议征询三级网络提质增效,进一步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路径,发挥好建议“直通车”作用。
明确四大功能
参照市人大对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功能定位,明确区级立法建议征询点、征集点“参与立法、监督执法、促进守法、宣传普法”四个方面的具体工作内容。重点突出“参与立法”核心功能,对年度项目数量、征集受众群体、组织方式方法、工作目标成效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确立“六化”目标
以推动立法建议征询、征集点“配置标准化、运行制度化、资源共享化、活动常态化、服务高效化、联络信息化”为目标,把立法建议平台的日常运作与基层法治观察点等各类不同载体进行深度融合,强化协同互动,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丰富工作内涵。
细化十八项指标
针对不同定位和特点,对立法建议征询点、征集点提出18条评估标准。整个指标体系坚持目标导向,突出提升立法建议质量关键;注重调查研究,联动各类阵地载体运用多种调研形式;强调规范提升,明确提出实体化、项目化运作具体要求。同时,积极鼓励各立法建议平台结合自身实际,打造特色亮点,提出更有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的立法建议意见。
稿件来源:“杨浦人大”微信公众号
上观号作者:上海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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